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2009-12-11 15:36
年满6周岁方能入学的“硬杠杠”,本周因为教育部网站上一则留言答复成为争论的焦点。一条沿袭多年的规定一夜之间引发激烈争论,至少说明问题存在不是一天两天,涉及的孩子也不是一个两个。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应该改,又当如何改,值得认真考量。
入学年龄能否适度放松?正反双方交锋激烈,但专家的观点相对一致:不能只看孩子的生理年龄,还要看心理年龄,应根据不同孩子身心发展情况区别对待。已有部分国家实行了弹性入学:家长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根据孩子的身心发育成熟度,自主选择让孩子在5至7岁之间入学。
教育是应该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可惜我们目前执行的入学政策没有因人而异的合理的弹性空间。政策没空间,实际有需求,于是就只能靠人创造弹性了——家长们有走后门托关系的,有改户口本的,有扎堆提前剖腹产的,也有学校因招生不足等原因放松要求的。如此一来,未满6岁的孩子能否上学,根据的不是孩子的天资程度,而是家长的能力办法、学校的招生情况以及执行有关政策的松紧度。这样的结果,于还不该入学却“被入学”的孩子绝对无益,于够条件早入学却没能入学的孩子则有失公平。
政策法规如果只知“一刀切”,在实际生活中则难以实现刚性执行。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只有在政策制定时充分考虑了多种差异性、可能性,留出因人而异、以人为本的合理弹性空间,妥善解决各种“另类需要”,政策执行中才能有效减少和避免执行者出于好心或私心的各种弹性行为,更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以此为标准,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的,恐怕就不只六岁上学这一条规定了。(柯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