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副市长曹后灵发布《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通报;苏州市教育局李婧娟副局长介绍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苏州市教育局华意刚副局长介绍落实《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
一、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
1、《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相比于以往的班主任激励机制,有何亮点创新之处?
为确保《意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起草阶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征求了广大一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意见,历时半年数易其稿。
《意见》的出台,是要重点解决当前班主任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重要问题,突破制约班主任队伍发展的若干瓶颈障碍,从“高度重视班主任业务素养,为班主任专业成长提供更有效服务”“切实提高班主任岗位待遇,使班主任考核成效发挥更积极作用”“有效提升班主任职业幸福感,让班主任职业生涯发展获得更有效保障”等三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推动班主任队伍发展。
《意见》紧紧围绕班主任专业成长、岗位待遇、职业幸福等制定了十条具体措施,其中“增设班主任年限奖励”“颁发班主任功勋纪念杯”“设立年度班主任奖”等措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2、相关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市直属学校已经配套出台《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班主任奖励考评办法》。奖励考评办法奖励对象为在编在岗班主任,每个建制班设班主任一名。
根据《意见》的要求,增设了班主任年限奖励。把班主任工作年限奖分为“10年以下”“10-14年”“15-19年”“20-24年”“25-29年”“30年以上”六级,津贴逐级递增,分别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1000元,重点奖励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同时增设优秀班主任奖,每年对考核为优秀的老师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优秀比例约为班主任总量的15%。
奖励经费是由各级财政承担,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在《意见》的指导下,班主任每年的收入有大幅度增加,最高可以增加13000元。由于各市、区财政的相对独立性,奖励标准可能略微有所不同。
3、《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忌“偏”。《意见》的重点是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愿意担任班主任,让班主任真正感受专业的滋养、待遇的提高、职业的幸福。眼里无“人”、心中无“度”的简单执行相关措施会增加负担。《意见》的具体实施应重营造氛围,重情感沟通,重真心传递。
二是忌“空”。《意见》的关键是常态化有效落实十条具体措施,切实提升班主任的业务水平、岗位待遇和职业幸福。要杜绝执行过程中出现“空架子”“空白点”现象,确保覆盖全体中小学班主任,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能敷衍应对、流于形式。
三是忌“泛”。《意见》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实施相关措施,不生搬硬套,不削足适履,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形成区域特色、校本特色;鼓励各地各校与时俱进,根据时代要求,深入了解一线班主任需求,及时总结成功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探索班主任激励机制的持续长效发展。
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1、为什么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缓解部分中小学生家长接送孩子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苏州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因此我市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按照“满足需求、家庭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凡学生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根据场地、师资、学生家庭距离、家长实际工作情况和接送等情况确定服务对象。重点保证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学生,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至其他年级。
2、课后服务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课后服务的具体开展,以学校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为主体,同时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各类校内外资源,开展相关服务。
主要内容有
(1)集中完成作业。学校安排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个别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同时充分利用好“苏州线上教育中心"等网络化学习资源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
(2)安排社团活动。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开展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3)自主阅读交流。学校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进行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安排专题教育和特色活动。学校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3、课后服务工作会向学生收费吗?
课后服务是学校在规定的教育时间段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解决因家长下班晚等原因部分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根据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和人社厅四部门文件精神,本着“成本合理分担、政府财政补贴”的原则多方筹措经费。经审批学校可以向参加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部分费用,同时由各地发改、财政、人社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目前省、市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收费项目申报工作,待批准后由各地执行。